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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武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武自然资源规发〔202337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要求,牢固树立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核心的防灾理念,围绕省、市防灾减灾工作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需求,持续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细化工作部署,压实各项责任,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治区域

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强化隐患点+风险区管理,空间上不留死角和盲区,实现地质灾害管控全覆盖。

(1)地质灾害隐患点

区内确定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包含永丰街1处,琴断口街1处,鹦鹉街1处,其中,鹦鹉街世茂锦绣长江三期北面岩溶地面塌陷隐患点位于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人类工程活动及其他因素影响下具有一定复发性。

(2)地质灾害风险区

区内地质灾害风险区包括人为因素造成的切坡、废弃采石场以及岩溶地面塌陷高易发区等区域。根据武汉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2021年)成果,我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分为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中等风险区及低风险区(见附图)。

1)极高风险区

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为岩溶地面塌陷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四新街中部-江堤街北部-鹦鹉街南部和洲头街北部一带,下伏白沙洲可溶岩条带。

2)高风险区

区内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为岩溶地面塌陷高风险区,广泛分布于晴川街、四新街、江堤街和洲头街一带,下伏大桥可溶岩条带和白沙洲可溶岩条带。

3)中等风险区

区内地质灾害中等风险区包括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风险区,其中,岩溶地面塌陷中等风险区主要分布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北部,自永丰街-江汉二桥街-琴断口街-五里墩街-建桥街至沿江一带,下伏大桥可溶岩条带。崩塌滑坡中等风险区分布较少,零散分布于米粮山-锅顶山和龟山一带。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统计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每年4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 80%以上,全年约 95%的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51日至1015日为汛期,6月至8月为主汛期,降雨强度大频率高,是全市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日降雨量 50 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 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 100 毫米的时段,以及强降雨发生后 48 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根据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街道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街道:统筹安排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治理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落实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工程治理和后续维护等防治资金;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查、登记、 建档,建立健全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经费、人员、装备,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专业监测等预防工作;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负责辖区内政府投资的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立项、概算审批、实施、监管、验收、审计等工作,督促其他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治理;负责辖区政府组织治理的已竣工验收的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治理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督促其他责任单位落实专项治理工程的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规划分局: 牵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及其等级、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专项治理责任单位进行调查、认定;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掌握辖区内石油管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地质灾害排查、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掌握影响本系统各类教育机构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区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房屋、市政工程法定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排查、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行业监管。掌握本行业领域房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造成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以及影响燃气管道、建筑物废弃物受纳场(未封场)等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交通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山区公路沿线法定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排查、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监督、协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交通建设工程行业监管。掌握本行业领域交通建设工程造成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以及影响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交通场站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区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务工程、地下水开采等行业监管。掌握本行业领域水务建设工程造成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和水库、河道及排洪渠等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区发改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负责监督指导农村宅基地建房切坡等涉农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掌握农村建房切坡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 A 级旅游景区开展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掌握影响本系统各类旅游景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区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安排和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阳政办〔201717号)和参照《市国土(地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调整专委会组成成员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武土安发〔20223 号)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筑安全底线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强化人类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管控,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地质灾害风险。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防灾机制,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地质灾害威胁的安全底线。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结合《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管、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等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畅通、任务落实。不断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同处置地质灾害的联动机制,形成快捷、高效的防灾减灾合力。

(三)强化源头管控,降低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为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发生,各相关部门在开展城市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管控要求。一是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和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基本要求。位于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规划期间应充分考虑岩溶发育情况及其隐蔽性、突发性强,治理难度大,费用高的特点,避免高强度开发建设扰动地质体,同时应充分考虑岩溶塌陷致灾因素及影响范围,在收集周边建筑物场地勘察资料的基础上,扩大场地勘察范围。工程建设开工前应对拟采用工法进行论证,选择适宜的施工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工法不当产生危害。 二是要加强管控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风险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避免形成地质灾害隐患。三是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整治,有序推进,确保整治后不再遭受地质灾害威胁。

(四)健全网格管理,坚持常态化防治

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建设。一是要落实四位一体网格管理经费和装备,持续完善街道、自然资源部门、社区、技术支撑单位四级网络。二是要将年初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纳入日常监测管理,逐点明确或更新网格四员,确保隐患点防灾人员不断岗。三是要组织街道办、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设定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四是要督促监测预防责任单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采取巡查监测、简易监测或专业监测等预防措施,发现灾险情及时处置。

(五)深化专业监测,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持续完善区内岩溶地面塌陷高易发区专业监测工作,结合先期开展的岩溶地面塌陷重点区域专业监测工作,依托多样化专业监测手段,逐步构建-线-一体的全自动监测网络。建立监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机制,强化监测设备的保护,确保专业监测工作可持续开展。加强监测数据整理和综合分析,编制监测年报。构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加强数据统一管理,借助互联网、物联网高精度探测设备,运用倾斜摄影真三维建模技术,持续完善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三维综合数据库。

(六)开展能力建设,巩固基层防灾力量

借助高科技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一是要在人口密集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普及识灾防灾、灾险情速报、避险自救等知识。二是要结合辖区基本情况开展针对性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辖区地质灾害类别,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三是组织网格员、相关部门责任人参加防治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基层防灾力量。四是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公益栏目,用VR技术、无人机等丰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段和途径。五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群众和基层防灾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应急避险演练。

(七)开展工程治理,推动隐患永久核销

针对需要通过工程治理销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结合实际优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审批程序,督促审批部门加快相关审批,缩短前期工作时间。各治理责任单位应加强治理项目的管理,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尽早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已经完成招标的米粮山原采石场不稳定斜坡治理及修复工程,尽快启动工程治理工作。

(八)加强经费保障,完善综合防治体系

按照《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灾搬迁等工作。

(九)严格应急值守,规范信息报送制度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全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并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未值班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主办人员也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并随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十)规范响应流程,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根据新修订的《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细化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演练。出现紧急险情,属地街道应当在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障临时避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

附件:1、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监测联系人汇总表

2、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及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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