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淼: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高 明: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双拥、民政、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残联、老干部、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结对共建、乡村振兴、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双评议工作;负责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巡察(巡视)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局工会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宣传科(纪检监察室)、局工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余国俊: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反邪教、反恐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和上级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办、考核工作;负责文明城市、文明典范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局城市管理运行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大事件应急调度、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全局群众投诉件督促办理工作。负责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禁烟管理、节能降耗工作;负责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陈正威: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全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城建计划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市政桥梁、城市架空管线、城市道路、井盖维护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占道挖掘批后管理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大队、固体废弃物管理站;计划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雷海东: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负责景观亮化、户外广告维护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及“两客一危”、车辆维修、驾培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岸线码头整治、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救助工作。协调交通建设工程及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负责全局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户外广告灯饰管理科、交通运输管理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邱永忠:三级调研员。负责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研究、法律事务、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法制许可科。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唐 勇: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弃土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工作;负责治超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划项目批后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武装部工作。协助开展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吴永忠:党委委员、环卫集团总经理。主持环卫集团公司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环卫项目建设及协调工作;负责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环卫集团公司、环境卫生建设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专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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