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计划名称 | 参检部门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1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四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第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二十二条; 《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30号)第三十四条" | 对养老机构变更情况的监督检查 |
2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四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第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二十二条; 《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30号)第三十四条" | 对养老机构入住对象情况的监督检查 |
3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四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第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二十二条; 《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30号)第三十四条" | 对养老机构年检情况的监督检查 |
4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四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第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二十二条; 《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30号)第三十四条" | 对养老机构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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