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国际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时间

实施层级

及说明

1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1.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中小学校

(教室照明质量)

省级计划规定比例

教育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10月

配合省级检查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

20%

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

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节点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情况检查,卫生状况卫生制度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3%

文化和旅游部门

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全年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3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4.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区级10%

公安部门

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10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5.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6.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7.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8.宾馆、旅店明码标价的检查

4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0.5%

市场监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资促进、税务部门

全年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5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10.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3%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商务部门

4-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6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11.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机动车销售企业

5%

生态环境部门

商务部门

3-11月

配合省级检查

7

机动车检验机构

12.机动车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100%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

3-11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8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13.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民枪配售中心、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中心、狩猎场、护秋队等民枪从业单位

5%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体育部门、园林部门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每月)

14.民用枪支配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15.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9

剧毒、易制爆危化品安全生产抽查

16.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情况的检查

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区级2%

公安部门

应急、交通运输部门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每月)

此项抽查为专项抽查

10

消防产品检查

17.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

10%

消防救援机构

城乡建设部门

3-11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1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18.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10%

卫生健康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全年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12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19.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3%

文化和旅游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0.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13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2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3%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4

汽车市场监管

22.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5%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3.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1%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5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24.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市管项目

20%

城乡建设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1月底前

城建部门:市级检查;

人社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16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25.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3%

城市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6.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17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27.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30%

园林和林业部门

城乡建设部门

全年

市级发起,市级或区级检查

2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30%

生态环境部门

水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8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29.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10%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9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30.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1%

统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0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31.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10%

体育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1

养老机构

民政部门

32.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33.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34.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35.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检查

36.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37.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城建部门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检查

全区备案登记养老机构不低于50%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食品安全检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

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2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部门

38.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

1%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3

校外培训

教育部门

39.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学科类)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0.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文化艺术类)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41.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体育类)

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4

道路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

4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3.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3%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4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5%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文化和旅游部门

4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3%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6

旅行社

文化和旅游部门

46.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47.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旅行社

3%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8.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3%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9.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3%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7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商务部门

50.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10%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8

房地产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

51.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行为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10%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1%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房屋租赁企业

1%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9

劳动用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2.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53.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0%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公积金管理部门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行政监督检查

10

保安行业

公安部门

54.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55.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

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

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8%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