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实施时间 | 实施层级 及说明 |
1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1.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 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 | 省级计划规定比例 | 教育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3-10月 | 配合省级检查 |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中小学、幼儿园 | 20% | 市场监管部门 | 教育部门 | 秋季开学、中高考等节点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2 |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 3.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情况检查,卫生制度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机构 | 5-11月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3 |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 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各类企业年报 信息(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外商投资信息中的初始、变更信息纳入抽查范围) | ≥0.5% | 市场监管、投资促进部门 | 人社、税务部门 | 全年 | 市级发起、 下派区级检查 |
4 |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 5.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 3% | 市场监管部门 | 生态环境、商务部门 | 4-9月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5 |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 6.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 机动车销售企业 | 5% | 生态环境部门 | 商务部门 | 3-11月 | 配合省级检查 |
6 |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 | 7.机动车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100% | 市场监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公安交管部门 | 5-11月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7 |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 8.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 民枪配售中心、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中心、狩猎场、护秋队等民枪从业单位 | 5% | 公安部门 | 市场监管、体育部门 | 11月底前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每月) |
8 | 消防产品检查 | 9.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 | 10% | 消防救援机构 | 资建部门 | 7-11月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9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10.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 10% | 卫生健康部门 | 人社部门 | 全年 | 市级发起, 下派区级检查 |
10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 1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消防救援机构 | 5-11月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1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 ||||||||
11 |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13.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5-11月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12 | 汽车市场监管 | 14.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5% |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 税务部门 | 全年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15.二手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1% | 商务部门 | 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 全年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13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16.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 1% | 资建部门 | 人社部门 | 全年 | 资建部门:市级检查; 人社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14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17.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 30% | 园林和林业部门 |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 全年 | 市级发起, 市级或区级检查 |
1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30% | 生态环境部门 | 水务部门 | 全年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15 | 野生动物保护 | 19.对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开展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对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 | 15% | 园林和林业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5-11月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16 |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20.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 10% | 市场监管部门 | 税务部门 | 全年 |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
17 |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 21.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 10% | 税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税务部门:市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18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2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1% | 统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5—11月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19 | 水路、港口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23.对港口经营情况的检查 | 港口经营者 | 20%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
20 |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 24.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50% | 体育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5-11月 | 体育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
21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抽查 | 25.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 33.4% |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审批局 |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10月底之前 |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 实施层级 |
1 | 养老机构 | 民政部门 | 26.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27.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28.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29.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 30.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31.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 资建部门 |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 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区级3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
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 | ||||||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 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 ||||||
2 | 校外培训 | 教育部门 | 32.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学科类) | 市场监管部门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低于15% | 区级检查 |
33.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科技类) | 科技创新部门 |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低于15%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市场监管部门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
34.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体育类) | 体育部门 | 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低于15%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市场监管部门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 实施层级 |
3 | 粮食流通 | 发改部门 | 35.对从事粮食储存、运输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纳统的粮食经营者5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4 | 烟草专卖 | 烟草专卖部门 | 36.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 1% | 市级发起, 下派区级检查 |
5 | 道路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部门 | 3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税务部门 |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38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 税务部门 |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3%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市场监管部门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
39.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5%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 实施层级 |
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4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公安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公安、税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税务部门 |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 ||||||
7 | 旅行社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4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4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旅行社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43.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
44.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 |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 实施层级 |
8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 商务部门 | 45.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1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税务部门 |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 ||||||
9 | 房地产 |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 46.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行为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 1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0.5%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广告行为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 房地产中介机构 1%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登记事项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房屋租赁 企业 1%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
10 | 劳动用工 | 人社部门 | 47.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4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1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市级也可根据上级专项行动安排或工作实际需要,发起任务下派区级部门检查) |
公积金管理部门 |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行政监督检查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 实施层级 |
11 | 保安行业 | 公安部门 | 49.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50.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 人社部门 |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 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 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8%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每季度开展一次)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
12 | 旅馆行业 | 公安部门 | 51.对旅馆行业的监督检查 | 资建部门 |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区级1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每季度开展一次) |
卫生健康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
市场监管部门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情况的检查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 实施层级 |
13 | 印章行业 | 公安部门 | 52.对印章行业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全区印章行业 1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
14 | 典当行业 | 公安部门 | 53.对典当行业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 全区典当行业 10%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
15 | 燃气经营 | 城市管理部门 | 54.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3% |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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