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我局收到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鹦鹉花园店销售的“本地土青椒”、“本地茄子”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4年10月12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鹦鹉花园店销售的“本地土青椒”、“本地茄子”进行监督抽检,2024年11月4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F24104385、NO:F24104387)表明:“本地土青椒”、“本地茄子”中检出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残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1月8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公司,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其开展召回。
三、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对该公司予以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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