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
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
2023年,武汉市调整了城乡低保标准及其他困难对象救济标准。
(1)城市低保标准从910元/月/人提高至9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780元/月/人提高至820元/月/人;
(2)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1820元/月/人提高至188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1500元/月/人提高至1600元/月/人;
(3)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从1820元/月/人提高至188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2912元/月/人提高至3008元/月/人。
一、为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办低保,武汉城乡低保可“全市通办”
凡已入住自有产权、居住权、公共租赁住房、签订租房协议一年的或者实际入住满一年的武汉市户籍人口,可就近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受理审核,居住地区民政局确认。
凡必须在户籍地办理的救助申请,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可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先行受理,由工作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将申请转入户籍地办理,不需要申请对象多跑路。
二、武汉城乡低保申请还可“线上办”
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三项政务服务事项已经接入“鄂汇办”APP,困难群众即可通过手机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登录平台后,居民可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进入救助办理页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申请 →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 街道审核 → 公示 → 区民政部门确认
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至街道的,由街道直接提出确认意见。
答: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以家庭为单位指定一个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答:可以就近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