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现将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投诉处理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间收到提出的异议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向区综合监管机构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投诉渠道及职责分工
区综合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的监管范围受理投诉。
1.网络投诉:登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ggzyfw.wuhan.gov.cn/whggzy/),按照系统要求填写资料进行投诉。
2.综合监管机构:
受理部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审批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联系人:吴炎兴
联系电话:027-846719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四新北路125号
3.房屋建筑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建筑质量安全中心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7-842332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四新北路125号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027-842332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四新北路125号
三、投诉受理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有关监管问题提起投诉。
四、投诉受理注意事项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对提出异议的事项第一次进行投诉的,投诉人应当提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3.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受理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五、不予受理的投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1.投诉人非所投诉相关事项利害关系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的;
3.经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未提供新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予受理的。
六、投诉处理流程图
另: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