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武汉市2010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1]2394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米粮村3.1488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2.9794公顷,建设用地0.1694公顷,未利用土地0公顷),并于2011年11月2日发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1]第2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米粮村3.1488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书面提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将在 “http:/huanqiuguoji.net/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的环球国际-政府信息公开-市属分支机构-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专栏内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27-84800437
特此公告
附: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图
(本公告及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登录“http:/huanqiuguoji.net/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的环球国际-政府信息公开-市属分支机构-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栏查询)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2025年4月18日
(征求意见稿)
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武汉市2010年度第9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1]2394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米粮村3.1488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2.9794公顷,建设用地0.1694公顷,未利用土地0公顷),已于2011年11月2日发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1]第2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米粮村3.1488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
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确认,被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如下:
序号 | 种类 | 数量 | 单位(个、株、元、平方米、立方米) |
2 | 果树 | 15694 | 株 |
3 | 排水管道 | 385 | 米 |
4 | 沟槽 | 451.9 | 立方米 |
5 | 碎石(水泥)路面 | 672.5 | 平方米 |
厕所 | 15 | 平方米 | |
坟墓 | 26 | 个 | |
护坡 | 1215.5 | 立方米 | |
合计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为13人。
以上调查的种类和数量以实际签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结果为准。
二、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1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1577.5488万元。支付对象为米粮村村委会,支付方式为: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90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补偿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采取协商定价(或市场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支付方式为: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90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支付给个人。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米粮村村委会出具的相关材料,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为:由米粮村村委会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武汉米粮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安置。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 行,可采取货币补偿、提供还建安置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 房等多种方式安置。
本地块无房屋拆迁补偿。
六、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4〕173号)
3、《关于印发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武人社发〔2010〕27号)
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5〕13号)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2025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