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奕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骨碟”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验不合格。
(一)2025年3月17日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奕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骨碟”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3月28日我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J2025305287)表明:“骨碟”样品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4月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奕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经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店内员工食品安全认识不足、摆桌的展示餐具超2小时以及消毒后餐具未及时放在保洁柜储存,可能导致抽样检测不合格。
(三)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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