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设立(筹建)
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申请单位:武汉市天佑网吧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湖北省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江堤街道国博悦江府8栋一层8号、9号、10号商铺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方成伟;性别:男;年龄:41岁;籍贯:湖北省武汉市
主管部门:武汉市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27-84682886
主管部门通讯地址: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徐家大湾372号;邮编:430050
审批部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审批局;电话:027-84670589
审批部门通讯地址:武汉市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四新北路125号三楼;邮编:430050
公示时限:10天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5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关于明确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文旅函〔2023〕275号)的以下条款:
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入口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任一出入口之间,符合道路规划并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分别不得少于200米(含)和100米(含)。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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