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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关于印发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

  • 索引号: MB0X48944/2023-29635
  • 发文单位: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 发文字号: 阳政办〔2023〕21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文时间: 2023-10-24
  • 有效性: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已经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1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版)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2023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由其它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为主要处置目标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周边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可能波及本区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应对按照《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应对按照《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琴断口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执行。

1.3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按照事件严重程度,依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4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1.5.1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

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定。

本预案是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指定的预案,属于国办发〔2013101文规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1.5.2应急预案衔接

1)与《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

《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以及跨区或者超出事发地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当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较大以上级别时,还应及时向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汇报,启动《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此同时,本预案将作为启动《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之前的先期处置方案,开展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发生在国内其他地区涉及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的,应由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处置的一般、较大突发事件或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发生跨街道的突发事件,或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难以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全区的环境应急工作,本应急预案属于其部门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物资储备等均服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当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时,还应同步启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的衔接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区域内的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衍生出环境污染问题时,则需同步启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届时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处置建议。

4)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琴断口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的衔接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行政区域内或区外可能发生的危及我区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事故时,参照本预案做好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琴断口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境内因固定源、流动源及水华等因素引起的琴断口水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交通事故、临近省、市及县()突发环境事件等因素次生的琴断口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控预警、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及处置、恢复重建等应对工作。上述专项预案是《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当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时,还应同步启动《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与武昌区、洪山区、江汉区、硚口区、东西湖区、蔡甸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分别与武昌区、洪山区、江汉区、硚口区、东西湖区、蔡甸区相接壤,相邻地区内出现的任何突发环境事件均有可能导致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环境污染。因此,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各临近地区应实施应急联动,互通信息,共享物资,相互支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根据《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已成立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由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区长担任主任,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应急委办”)分设防汛抗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

为深化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制定了《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该预案,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成立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即区应急委下属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

区指挥部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长,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科经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园林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

2.2主要职责分工

2.2.1区指挥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环境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制定和修订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4)分析总结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可能突发的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年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负责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6)承办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政府、武汉市环境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决定,承办市应急办交办事项;

2)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3)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协调办公室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

2.2.3各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有关事件处置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保障事故区粮食和食用油供应,参与事件善后恢复重建;负责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区财政局: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区建设局:负责协调提供开展应急处置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及配合市、省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排查,制订环境应急处置和生态重建方案;开展事故调查、定级;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应急处置后遗留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以及污染场地的修复。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

区科经局: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救援装备、应急处置物资的生产。

区城管执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主要道路及桥梁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防止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负责保障抢修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所需车辆;负责协调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等安全正常运行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沿江沿河涵闸排水调度和供水设施调度工作;参与影响集中供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参与因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评估突发环境事件所导致的健康危害的性质及其影响人数和范围;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检验和卫生学评价。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涉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特种设备专业技术支持;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在应急处置中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食品药械安全;禁止受环境污染的食品和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饮)用。

区园林局:负责参与园林绿化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园林绿化资源损害的评估和生态恢复重建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参与做好因突发地质灾害次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供地理信息,开展应急测绘。

区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参与因剧毒化学品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相关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保障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的主要救援公路畅通。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部队与民兵参与抢险和救援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防火、灭火工作,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区审计局:对突发事件的财政保障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司法局: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区教育局: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

区商务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的调拨、储存、投放。

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等单位:建立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通信畅通。

环球国际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以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环球国际 经济开发区和各街道:负责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助区指挥部做好队伍建设和应急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工作;配合区指挥部办公室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2.4现场指挥部

区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各方协同组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环境监测组、医疗救护组、专家组。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全面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提出预警或响应建议;调度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协调专家组按区指挥部的指示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做好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传达或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处置指令和意见;协调区环境应急力量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供应环境应急处置物资;按规定组织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参与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2)污染处置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立,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园林局、区人武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3)应急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民政局牵头成立,由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大队、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经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4)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由区融媒体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协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社会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成立,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

工作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行为。

6)环境监测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立,由区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武汉中心气象台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提供的气象、湖泊等水体水文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预测污染物扩散路径、范围,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7)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局牵头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8)专家组:由区政府邀请第三方技术专家组组成。

主要职责:专家组应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防

3.1.1监测和风险分析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区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风险评估。

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信息监控;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员队伍,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告任务。

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企业排污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及监控,会同水务、气象等部门负责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藻类污染的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2)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水陆交通事故、危险品运输引起的污染事件及长江和汉江溢油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配合海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处置涉及长江流域的污染事件。

3)发改部门负责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地质矿产生态破坏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5)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饮用水环境卫生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6)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3.1.2风险预防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监督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

3.1.3预防职责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

1)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完善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

2)开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普查。

3)加强源头防控,督促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4)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5)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或者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或者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或者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者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3.2.2预警信息发布

3.2.2.1发布权限

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统一发布本区蓝色预警信息,具体工作由区指挥部和有关主责单位承担。

黄色预警由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报请市人民政府发布。

红色、橙色预警由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逐级报请至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

3.2.2.2发布制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据发布权限向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授权,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公开播送、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邻区域的相关部门。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3.2.2.3发布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应对常识、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3.2.3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者警告标志,告知公众采取避险措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可能威胁饮用水安全时,要及时做好储水和启用后备水源的准备工作,并通知下游所涉地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及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监控和储水避峰等准备工作。

3)应急准备。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提前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对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必要时,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和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者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舆论引导。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更新情况,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级别调整或者解除预警,按照规定程序备案。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3.3.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和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群众。

相关部门发现突发事故(事件)有可能产生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将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区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逐级上报至生态环境部。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按照规定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事发地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报告信息。

3.3.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或者需要补充报告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或处置动态情况,已采取措施及适时污染防控的效果,环境影响及监测情况,信息发布及社情、舆情稳控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及下步处置措施等。一般情况下,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至少按日进行续报。必要时,按照指挥长批示随时续报。

终报在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影响消除后上报。终报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报告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经济损失、社会影响、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写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3.3.3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

3.3.4信息报告追责

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分级响应机制

Ⅰ级、Ⅱ级响应启动。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Ⅰ级或者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在省人民政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响应启动。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和区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Ⅳ级响应启动。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区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有关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者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者响应过度。

4.1.2分级响应的启动

1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区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区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由区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救援。区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工作,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升级准备。

2)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报请武汉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区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武汉市委、市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国家、省级和武汉市有关应急响应启动后,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配合上级政府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1.3各单位及街道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事发地所辖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在区相关部门及救援队伍未到达之前,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或工作人员,采取得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与区政府总值班室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现场情况,同时注意加强信息保密。

4.2指挥协调

4.2.1指挥和协调机制

启动Ⅰ、Ⅱ、Ⅲ级响应后,区指挥部在省和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一般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2.2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

2)派出专家和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地区做好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时间和范围。

7)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

8)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9)研究决定各街道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3响应措施

4.3.1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环境风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现场指挥部派出前,街道办事处应当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者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指挥协调区属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先期处置的情况应当随时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街道应当调动辖区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事发地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涉事企事业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主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务、海事、交通运输等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实施和调整应急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先期处置过程中的情况应随时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于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情况还需随时报告市应急办。

4.3.2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或处置力量不足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区生态环境局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调查。

区指挥部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排土、灌水冲洗、拦截、清除或吸附土壤表层污染物质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扩散;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客土改良或使用化学改良剂、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现场指挥部应当组织成立现场处置组,会同技术专家组,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专业优势,制定综合治污方案,追踪污染物扩散途径和范围,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消除环境风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3.3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辖区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结合技术专家组的研判,明确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监测内容,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3.4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会同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组织、现场采访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区委宣传部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未经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区委宣传部报请上级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4.3.5人员转移安置

首先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的医疗条件。

4.3.6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伤病员转移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众健康的防护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禁止或者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3.7维护社会稳定

密切关注区内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4.4应急终止

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供的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终止的建议,报区指挥部确定后,终止应急状态,同时撤销现场指挥部,并根据实际需要指派有关单位继续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5后期处置

5.1事件调查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成立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及时对突发环境事件原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编写调查报告。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涉密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调查。

5.2损害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根据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统一部署,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3善后处置

及时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受灾人员的补助、抚慰、抚恤和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及后期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尽快恢复正常秩序。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其他物资等财产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5.4总结评价

5.4.1分级评估总结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总结权限归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组织实施评估总结。

一般环境事件的评估总结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实施。

5.4.2评估总结要求

依据环境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现场工作小组掌握的应急情况、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公众反应等,客观、公正、全面、及时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评估,并编写评估总结报告,主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环境事件等级、发生原因及造成的影响;二是环境应急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评估总结报告应当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报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


6应急保障

6.1预案保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责任主体组织制订、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保障落实。

6.2队伍保障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技能的应急力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建立区和有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企业以一般风险等级为主,涉及4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企业,不涉及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对区域企业的消防等应急分队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者其他险种。

6.3物资和资金保障

制订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重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

紧急情况下,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于应急结束后依法给予补偿;可以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障供给;可以要求提供医疗、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的单位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配备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需要,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4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科学的环境应急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环境应急专家组、专业技术团队建设,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5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应当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制订区域医疗卫生规划,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各,建设专业救治机构网络,组建专业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设施、设备、药品和器械,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

6.6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环境事件后,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运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和道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确保应急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必要时,区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区建设局、区交通大队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车辆保障。

6.7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保障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通信和远程视频指挥系统畅通。

6.8基本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事件影响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保障险区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6.9部门联动保障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实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10宣传培训演练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和设置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相关预案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等,提高防范、处置和实战能力。对现有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完善。


7奖励与处罚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系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风险源:系指可能导致伤害或者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者状态。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者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者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对预案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组织评估和修订。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分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1216日印发的《环球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阳政办〔2019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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